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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幸福剧团

许子东:路人漠视女童被撞刺痛国人羞耻神经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1 00: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那些荒谬的法官在助长这种缺德风气的形成。还有,看了这么多报道对这事的评论,就是没提家长 ...
顺手 发表于 2011-10-20 21:35


就像大家说的,立法在现阶段不现实。如果真的立了法又根本无法执行,岂不是更荒唐。


西方国家的生活水平远高于中国,社会保障系统也相当的完善,当然可以这样做。但中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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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0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大家说的,立法在现阶段不现实。如果真的立了法又根本无法执行,岂不是更荒唐。


西方国家的生活水 ...
袜贩 发表于 2011-10-21 00:25


我当初看这录像的时候,还以为过道光线差,怎么开车不开灯呢,结果看到这个视频,真的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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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1: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初看这录像的时候,还以为过道光线差,怎么开车不开灯呢,结果看到这个视频,真的震惊。 ...
幸福剧团 发表于 2011-10-21 00:44


所以大家讨论的重点是司机的自私与残忍,路人的冷漠。这些在中国并不是罕有发生的事。我在国内的时候就听到司机们有“ 压残不如压死”的说法。因为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果受害者死亡了,肇事者只需一次性的付给一笔钱了事(这个数是有标准的)。一般都是司机所在单位出钱。如果是伤了(重伤),伤者一辈子都会赖上司机和单位,没完没了。而且具体的赔偿数真的没有个标准,双方有很大的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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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1: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大家讨论的重点是司机的自私与残忍,路人的冷漠。这些在中国并不是罕有发生的事。我在国内的时候就听到司机们有“ 压残不如压死”的说法。因为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果受害者死亡了,肇事者只需一次性的付给一笔钱了事(这个数是有标准的)。一般都是司机所在单位出钱。如果是伤了(重伤),伤者一辈子都会赖上司机和单位,没完没了。而且具体的赔偿数真的没有个标准,双方有很大的讨价还价的余地。
袜贩 发表于 2011-10-20 09:12


在美国如果是驾公车撞死人驾驶员应付什么样的责任? 公车(尤其是政府的车)常会有很高的保险,问题是驾驶员会坐牢吗?

国内这个一次性付款标准太恶了,这不是鼓励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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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01: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大家讨论的重点是司机的自私与残忍,路人的冷漠。这些在中国并不是罕有发生的事。我在国内的时候就听 ...
袜贩 发表于 2011-10-21 01:12


东北是真有过交通条规的:在人机动车道被压死,自行负责。 后来是因为反映过大,才取消的。

但是,不管规矩怎么定,但是做人,还有个底线。不过也没有关系,反正中国人是无所畏惧的,说什么报应,对于他们来说都是瞎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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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1 01: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美国如果是驾公车撞死人驾驶员应付什么样的责任? 公车(尤其是政府的车)常会有很高的保险,问题是驾 ...
Stone 发表于 2011-10-21 01:38


在这之前讨论的锵锵三人行,就说台湾也这样的,就是你压死人,公司保证给你请最好的律师,保你打赢官司,不去坐牢,但是,如果你不压死,残废了,完全你本人负责到底,公司不出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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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现在真是一个冷漠,残酷,畸形的怪物,太可怕了!拾荒的老人可亲可赞!谢剧团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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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那些荒谬的法官在助长这种缺德风气的形成。还有,看了这么多报道对这事的评论,就是没提家长 ...
顺手 发表于 2011-10-20 08:35

顺手已经反复提过两次如何追究家长的责任,我觉得这不是主要问题,这纯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嘛。首先是说社会风气,人们的道德底线问题,怎么就和家长有责任的问题混淆到一起了呢,什么逻辑呢?还不知道孩子走单的原因,即便是家长没看好孩子,也是另外一个问题,应另作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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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手已经反复提过两次如何追究家长的责任,我觉得这不是主要问题,这纯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嘛。首先是说社 ...
大家拿 发表于 2011-10-21 07:15



我觉得这同被撞伤的胡乱赖人的报道广为传播有关。
败坏的风气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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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同被撞伤的胡乱赖人的报道广为传播有关。
败坏的风气是双向的而不是单向的。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1-10-20 18:27

无论双向还是单向,说的是这个社会太残酷,冷漠,没有道德底线,太可怕了,是事实吧?人们在这种社会环境中生活又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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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双向还是单向,说的是这个社会太残酷,冷漠,没有道德底线,太可怕了,是事实吧?人们在这种社会环境 ...
大家拿 发表于 2011-10-21 07:43



   
双向的比单向的还要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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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手已经反复提过两次如何追究家长的责任,我觉得这不是主要问题,这纯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嘛。首先是说社 ...
大家拿 发表于 2011-10-21 07:15


如果把这件事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中有三方面的问题:1 - 为什么两岁的孩子会离开家长的视线,独自一人跑到大街上? 为什么周围的人没有立即收留保护这个刚会走路的孩子?
2 - 司机在发现伤了人后,不仅没有赶紧送医院,竟然继续压过,这第一次算是事故的话(责任都还不一定是司机的),那第二次就是故意杀人了。还有第二个司机。
3 - 为什么那么多路人连打个报警电话都不愿意?


对于第一条,好像国内也没有法律追究吧。但是做父母的良心讲受到终身的谴责。


第二条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2决。没有别的可说的。


最引起争论的是第三方面。这方面很难立法,完全是道德层面的东西。但是,为什么南京,沈阳,还有其它几个地方的助人反被诬的案子能够成立,难道中央的法律部门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判决会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从而予以纠正吗? 那些恩将仇报的人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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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向的比单向的还要糟糕。
柞里子 发表于 2011-10-20 18:44

所以就是很糟糕啊,咱俩说的不矛盾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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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7: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把这件事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中有三方面的问题:1 - 为什么两岁的孩子会离开家长的视线,独自一人跑 ...
袜贩 发表于 2011-10-20 18:46

咱来也不矛盾啊。。。第一点确实应该搞清楚,但关键是司机的残酷,过路人对这么小的受伤的孩子的冷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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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8: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大家拿


俺的说法完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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