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0-8-7 20: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你可以选择嘛,道理就在这里,你可以不去做,既然选择去做,就去做了嘛,怎么那么患得患失的 ...
幸福剧团 发表于 2010-8-7 20:21
但是不一样啊,当我发现有人对编辑这个群体有误解的时候,还是要替编辑们说一句话么,否则这些都是白干活不拿钱的人,社会不但不认识到他们的价值,反而去指责他们,应该是很不公平的么。
另外,社会要鼓励大家做好事,就要用积极的态度来对待做好事的人。发表了文章或者考了高分或者给公司赚钱的人不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宣扬并得到世界的认可呢,那不也是他们选择去做的事情么?那么义务劳动为什么不能宣扬呢?难道就因为它不属于人们习惯意义上的”成功“的范畴,所以就要表现得道德上比别人高尚么?但是,是否在做了好事以后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不也应该是人选择的范畴吗?
当然,这恰恰是利他和利己并不矛盾的体现。还是那个问题:人们为什么要求利他的行为中一定要排除利己的因素呢?
女诗人的例子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她要价低,所以态度就不好,而我愿意受着,这是市场公平交易。志愿者做了事情,虽然不要钱,但还是需要认可。这本身就是社会报偿的一部分,如果社会连认可都不给,那在志愿者心目中就就是不公平的交易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志愿者越来越少。这是很经典的利他经济思想的案例么。做了好事不留名恰恰违背了这个原则,所以就有大问题。当然,如果是有神论者,他知道你不认可他,上帝认可。所以他也不是完全的无私。
嘿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