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人民公摄 - 海外华人摄影爱好者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62|回复: 35

美国同胞,征你们的签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3 06: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2-2-23 06: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Done. Than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09: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柞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09: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柞呢。。。。。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3/2/2012 11:14

躲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柞呢。。。。。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2-2-23 09:14



为啥只问我?
在米国的人多的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0: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只问我?
在米国的人多的去了。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2-23 10:11



    看你身强力壮的。。。。。。怎么到关键的时候就往后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0: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身强力壮的。。。。。。怎么到关键的时候就往后退了。。。。。 ...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2-2-23 10:17


老傻、老满、袜贩、月亮湾、石头、阿潘、不道、...都比俺身强力壮。
嘿嘿

什么叫后退?
我根本不认同。
相信没表态的其他人也很有可能是因为不认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0: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傻、老满、袜贩、月亮湾、石头、阿潘、不道、...都比俺身强力壮。
嘿嘿

什么叫后退?
我根本不认同。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2-23 10:30



    大头是想听听你的见解,我也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1: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剧团 发表于 2012-2-23 06:09



    对于林书豪的所谓报纸标题歧视事件,我觉得那根本不是什么故意歧视,充其量也就是用词不当罢了,连他本人都不觉得是歧视。这样草木皆兵地反歧视我觉得是太过了,根本没必要。 至于军中的歧视事件我了解不多,就不乱发表见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签了。

如果知道“Chink in the amor”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你就理解了为什么这是个种族歧视事件了。

本来"Chink in the amor"好像是来自莎士比亚的一首诗(据我们这里的体育脱口秀的人说的,没有考证过),现在人们常用来形容,那种大坝有裂痕了,也就是说有问题,有麻烦的意思。但是chink这个词是一个对华人侮辱性的词,和niger对黑人的侮辱是一回事。

本来篮球比赛有输有赢,小林他们在7连胜后输给弱旅黄蜂,小林打得也不算好。这就是在NBA超级球星如科比,老北京等也是常发生的事。但ESPN的这位老兄却以此作为评论这场比赛及小林表现的文章的题目。 以前当别的球星陷入低潮时,从来没有人用这句话作为形容,却把带有侮辱华人的词的题目用在评论华人球员的文章里。很明显作者是一语双关。

ESPN当局很清楚这家伙这样写的意思,在文章贴出来后个把小时就撤掉了。但是伤害已经造成,ESPN只好当机立断就把他开除了。

小林在哈佛打球的时候已经听惯了对手带种族歧视意味的辱骂。这次ESPN事件因为影响太大了,所以管理层以快刀斩乱麻的做法和那个小子做了切割,是值得赞扬的。

百人会这次的签名请愿活动就是要显示华人/亚裔不可以任由种族主义者肆意侮辱,一定要他们听到我们的声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林书豪的所谓报纸标题歧视事件,我觉得那根本不是什么故意歧视,充其量也就是用词不当罢了,连 ...
顺手 发表于 2012-2-23 11:13

基本同意你对ESBN事件的看法。

这也恰好牵涉到俺的不认同那请愿书。


第一,俺不认为应该把这两件事情搅和在一起。
第二,俺不因为有小林而感觉自豪。
第三,俺不认为国人应该因为有小林而感觉自豪。
第四,俺认为作为少之又少的族裔,参军入伍本身就是犯傻。
第五,俺到米国来不是为了在米国为平等社会平而奋斗。
第六,俺认为但凡有志为平等社会而奋斗的国人,都应该留在中国奋斗。
第七,俺认为既然选择寄人篱下,就应该对被歧视作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免于被歧视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拒绝参与主流,而不是企图融入主流。
第九,请愿是乞求,是既没种也没能力的表现。
第十,有能力,取而代之;有种,隐而忍之。不傻,可以走人,就像当年选择去国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1: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林书豪的所谓报纸标题歧视事件,我觉得那根本不是什么故意歧视,充其量也就是用词不当罢了,连 ...
顺手 发表于 2012-2-23 11:13


今天早上听我们这里的体育脱口秀节目在议论这个题目,打进电话来的听众绝大部分认为是那个家伙用语非常不恰当,很多人认为他只是在玩边缘游戏,一语双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1: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同意你对ESBN事件的看法。

这也恰好牵涉到俺的不认同那请愿书。


第一,俺不认为应该把这两件事情搅和在一起。
第二,俺不因为有小林而感觉自豪。
第三,俺不认为国人应该因为有小林而感觉自豪。
第四,俺认为作为少之又少的族裔,参军入伍本身就是犯傻。
第五,俺到米国来不是为了在米国为平等社会平而奋斗。
第六,俺认为但凡有志为平等社会而奋斗的国人,都应该留在中国奋斗。
第七,俺认为既然选择寄人篱下,就应该对被歧视作好充分的准备。
第八,免于被歧视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拒绝参与主流,而不是企图融入主流。
第九,请愿是乞求,是既没种也没能力的表现。
第十,有能力,取而代之;有种,隐而忍之。不傻,可以走人,就像当年选择去国一样。
柞里子 发表于 2012-2-23 11:46


柞十条,很好!比较完整地阐述了老柞的居美心态。对正确理解老柞的种种所言所为有很大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23 15: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利是靠自己争取来的。“欺生”是自然的。要是不让对方知道I am not happy about it, 他们会继续这么干并且可能变本加厉。所以还是应该说出来:我们不高兴了,你们悠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四海人民公摄 - 海外华人摄影爱好者网站

GMT+8, 2024-6-6 09: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