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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幸福剧团

许子东:路人漠视女童被撞刺痛国人羞耻神经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2 08: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急需的不是立法惩罚不救者,这太负面了。。。现在急需的是立法免自愿救治者的任何法律责任。。。南京的案例影响极为不好,把老百姓都吓着了。现在已经不完全是道德的问题,而是怕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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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0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急需的不是立法惩罚不救者,这太负面了。。。现在急需的是立法免自愿救治者的任何法律责任。。。南京的 ...
夏凉 发表于 2011-10-22 08:44



94。
不过,窃以为没有必要立法保护救助者。这么立法,太苛细了。
如果没有诬告法,当立诬告法,予诬告者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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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09: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94。
不过,窃以为没有必要立法保护救助者。这么立法,太苛细了。
如果没有诬告法,当立诬告法,予诬告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1-10-22 09:26



    界定是否诬告在技术上比较难,比如碰上老太太, 人家说眼花,没看清,一下就躲过去了......保护救护者免于责任比较容易. 美国早就有这个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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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09: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界定是否诬告在技术上比较难,比如碰上老太太, 人家说眼花,没看清,一下就躲过去了......保护救护者免 ...
夏凉 发表于 2011-10-22 09:32


界定救助也并不容易。
老米的法律素以苛细闻名,故官司动辄数年不见分晓。不必效仿。
诬告罪对于刁民具有恐吓作用。据新闻报道,国内刁民甚多。嘿嘿

自认眼花,没看清,就没有资格指证救助者是肇事者。
自认眼花,看不清,还据其指证判罪,责在法官与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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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09:4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界定是否诬告在技术上比较难,比如碰上老太太, 人家说眼花,没看清,一下就躲过去了......保护救护者免 ...
夏凉 发表于 2011-10-22 09:32



只要是诬告无所谓眼花。每一个成年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是针对碰瓷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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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1: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事情,我倒是有一个疑问。我没有看那个录像,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我并不支持漠视,但是几乎没有人涉及的一个问题是:那18个人是不是真的都意识到了当时的情况。从一个喜欢边走路边照相的人的角度看,我经常是照了相之后,回家才在照片上发现一些还并不是很小的人和物体。

司机压死人逃跑,这是无可争议地要谴责。但是对于路人,难道不是需要经过认真地核实和认证他们的冷漠才能谴责么?你能保证你走在大街上不漏掉在别人认为是很重要的东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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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1: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就只能在这哭,在这怒吼,在这粪青,或者也许像拾荒的老太太一样,上去抱着孩子找家长,弄不好还被恶人 ...
大家拿 发表于 2011-10-21 08:09



你有没有意识到,在陈光诚遭到临沂政府加害的时候,很多不知名,不知姓的人亲自坐车去山东声援他,不惜被殴打?看到这,我们还能随便下结论说中国人都没有人性了么?
中国很大,有没有人性的人,也有很多人的人性很高尚。我妈妈的钱包被扒手偷了,就在天津的大街上。那是一个团伙,几个路人追上去把钱包抢下来。小偷跑了,但是钱包还回来了。她问帮忙的人是谁,人家不说话就走了。结果我们老太太写信去报纸感谢,报纸说登不了。我想媒体认为平凡的好人不值得报道。所以,如果我们只看新闻就对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人下结论的话,很容易有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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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1: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事情,我倒是有一个疑问。我没有看那个录像,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我并不支持漠视,但是几乎没有人涉 ...
问题多 发表于 2011-10-22 21:18


至少已经有被编号为16的站出来声明他没看见。
俺走路时也经常是目空一切。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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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1: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问题多

94。
这事情不仅没被捂着或者无人问津,而且被吵得“惊动全世界”(大头语),本身就是全国人民不冷漠的证明。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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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1: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已经有被编号为16的站出来声明他没看见。
俺走路时也经常是目空一切。嘿嘿
...
柞里子 发表于 2011-10-22 21:33



   我都担心我哪天走在大街上,稀里糊涂地路过什么情况没看见,回来被人这么当街拉出来揪斗一样地审问。这和文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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