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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2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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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柞是个性子很急的人。
首先我的孝顺定义是子女对父母养育的敬重与爱心的回馈。人可以没有良心,但可以有孝顺。这是我同老柞最大不同的地方之一。呵呵。
我来说一下有关孝顺的几个异化现象。
1) 爱情观。 很多父母在子女爱情问题上喜欢用“父母之命”或类似的要求子女尽孝道的形式来干扰子女在爱情问题上的选择。棒打鸳鸯的事情从古到今都有。那种教育子女不能因爱而犯错误的我在这里不讨论。我以为,爱应该是无私的。爱应该是替对方考虑。这种以自己的好恶、利益来决定子女的选择不是爱的具体表现。天下是有很多很多的善良父母,他们把无私的爱奉献给了他们的子女而不求子女回报。但天下把子女视为自己私有财产,动辄就以孝道来绑架子女的父母也不是小数目。
2) 小家与大家。这是我与老柞的争论起因。我以为,孝顺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爱心的人所基本拥有的素养或品质。但孝道不是无条件的。特别是当小家与大家的利益有冲突时,一个官员,你是坚持自己的小家孝道,去满足父母的需求、要求、面情等等。还是格守当官的职责为百姓的利益而牺牲小家的利益?如果我们用官员是否守孝道来评判一个官员是否合格(已经有地方在这样做),那无疑是给有些贪官开方便之门。使他们的很多贪污行为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冠以“孝顺”的名义。 (老柞非要扣我一个“官员孝顺可导致腐败”的帽子)。他们可以为自己的父母在“孝道”的名义下去谋求更大的房子,更好的生活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更风光的面情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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