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9-5-15 08: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uolizi 于 2009-5-15 08:13 发表
"谁在颠覆对传统孝道的定义?分明是你。嘿嘿。
你所认为的传统,属于民俗,属于下层社会的文化糟粕。
说你中毒于54,正在于54那帮人颠覆传统文化,用的就是这种卑劣手段。:取其糟粕为代表,达到全盘否定的目的。"
--我所认为的传统的孝,就是任何条件下父母的最高地位不可动摇。你如果认为这是中毒于54,随你的便。
"辩论首先得看清别人的意思。我的通篇文章的意思,在于指出孝是人类的天性,不属于任何民族或文化。
华夏文化传统有孝,西方文化传统也谈孝。
事实上,但凡一个在历史上发达过的社会,必有孝与教养两方面的社会义务。
在如今财富积累众多之后,富国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承担这两方面的义务,(比如提供免费的基本教育与退休后的生活费用保险)
孝与教养的意义从而相对减少。
穷国办不到,如果双方都撒手,儿童得不到应有的教育,老人得不到赡养,终结为社会问题。
不能认识到孝与教养的等同的社会意义,说明愚昧。不肯如此认识,说明顽劣。"
--华夏文化传统里孝是根本,西方文化也是如此?如果孝是人类的天性,何来契约?孝与教养两方面的社会义务,在中国传统里得到同等重视了吗?养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更好地被孝?如今财富积累众多之后,人类的天性就渐渐消失了?
"仇视孝,与仇视教养一样,既是违反反生理的态度,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态度。
如果心理确实如此,属于病态。
如果只是当作一种时髦与先进从而追求之,属于浅薄与无知"
--仇视,病态,愚昧,顽劣,中毒,时髦,浅薄,无知,卑劣,徒子徒孙。。。你的帽子店经营规模很大嘛。对不起,我不想做你的模特,。祝你生意兴隆, 恕不奉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