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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ZT: 普选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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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02: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797629.html

西方大多数国家的选举规则都是有偏(bias)的规则,很难代表民意,即选举胜出与否与选举规则有关,而和被选举人是否真正代表民意无关。这是著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阿罗定理说:基于爱好偏序排列的社会效益函数不存在。阿罗1950年发现这个定理,1972年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让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阿罗定理问题。比如有三个人参加总统竞选,他们是布什、克林顿和里根。一共有100个人投票。其中43人最喜欢布什、第二喜欢里根,最不喜欢克林顿;33人最喜欢克林顿、第二喜欢里根、最不喜欢布什;24人最喜欢里根,第二喜欢克林顿,最不喜欢布什。


如果每人一票,得票最多的当选,则布什以43票对克林顿33票和里根24票胜出。这是美国现在的选举规则。如果按照此规则选奥林匹克会址,中国就得到2000年的举办权了,但是奥林匹克会址的投票规则是得票最多的两名再重新投第二次票,结果中国在第二轮落选。


回到我们三人竞选的例子,如果按奥林匹克选会址的规则,克林顿会在第二轮投票中以57票对布什43票胜出。这种方法在此例中刚好也是末位淘汰法。


如果我们按照双双对决方法(这是体育中比赛的规则),那么布什与克林顿对决时,克林顿以57票对43票胜布什;布什与里根对决时,里根以57票对43票胜布什;克林顿与里根对决时,里根以67票对33票胜克林顿。结果是里根两胜,克林顿一胜一负,布什两负。里根胜出。


在选民偏好不变的情况下,用三种常用的选举规则会选出三个不同的总统。为什么说这些选举规则是有偏的呢?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出来前边一百个人的偏好不变,我们再加一百个最喜欢克林顿和最讨厌里根的人和另外一百个最喜欢里根而最讨厌克林顿的人,这两百人对布什即不喜欢也不讨厌。这样加多两百人看上去是中性的,对布什没有更喜欢也没有更讨厌,对克林顿和里根两个人的厌恶和喜爱人数相等相反。如果选举规则是无偏的,那么加这两百人对选举结果应该没有影响。读者不妨自己试试,选举结果会很不相同。如用第一条选举规则,原来100人投票时是布什胜出的,现在300人投票就变成克林顿胜出,虽然后边加的200人总体来说对三人的偏爱程度是中性的。


所以,所谓西方普选代表民意是一个骗局,神化选票是别有用心。西方是法制,即选举规则无法公平,大家尊重这个规则,输了就认输。但是,美国要求其它国家民主选举的时候输了不认输,破坏其它国家的法制。如2006年巴勒斯坦在西方社会监督下实行了国际社会公认的选举,哈马斯获胜,西方立即把哈马斯列为恐怖组织否认了选举的合法性。2012年,埃及在希拉里巧实力策动的阿拉伯之春运动下,举行了西方式的全民普选,穆斯林兄弟会选举获胜,2013年美国就默许了埃及军事政变推翻了这个民选政权,实行独裁恐怖管制,大肆迫害穆斯林兄弟会。2003年美国占领伊拉克,在伊拉克建立西方民主政治,经过10年民主建设,2013年伊拉克选举马利基上台,伊斯兰国建立后美国迟迟坐视不理,理由是马利基政府没有代表性,没有包容伊拉克各派势力,结果是迫使马利基下台,举行了新的“选举“。这证明西方民主选举根本不代表民意,而是强者制定规则,大家按照“法制“遵守这个规则。当规则对强者不利的时候,强者可以再修改规则。巴勒斯坦选举,埃及选举和伊拉克选举是西方制定选举规则,但西方做为不负责任的强者在其它国家不尊重西方列强自己强加的选举规则,随时颠覆这些规则的选举结果。


香港占中是引狼入室,接受西方规则,而西方不负责任,可以让香港动乱不断。埃及、利比亚、伊拉克、阿富汗和乌克兰实行了西方民主,却陷入战争动乱,人民有了选票,人民却失去了掌握自己命运的能力。占中诉求的西方普选规则根本就不代表民意。伊拉克各派势力参加了选举,各派势力不尊重选举规则,美国要求民选总统马利基包容各派势力,美国不尊重选举选举结果。要包容各派势力,就不要用西方选举制度,而应该采用中国政治协商机制。用西方选举政治,各派台下势力就听凭执政党执政,不要再搞街头民主,破坏法制。


发表于 2014-9-30 04: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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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05: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人民给政普一下:美国总统是从三人中投票选出的?

这个论调还是没看出来:民主到底是好呀还是不好,照大金牙理论就是民主产生的结果不好,所以民主不好,比如说美国学校的例子,一人一票剥夺了一部分人的权利、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投票每票的价值是5美刀,她觉得太贵了,后来发现她没看对是50美刀,后来又发现她还是没看对,是65美刀(或者澳刀),所以贫穷国家实行民主简直是浪费。后来她又觉得“抽签”这个民主比较公平,苏格兰就独立了,所以我觉得如果实行抽签民主,巴勒斯坦、伊拉克,埃及的民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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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07: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员甲 发表于 2014-9-30 05:59
美国人民给政普一下:美国总统是从三人中投票选出的?

这个论调还是没看出来:民主到底是好呀还是不好,照 ...

美国选总统有时有三人在选票上,大多是二人。嬴者得票超过半数才祘。

这篇文章说明不要迷信选举。法制更重要,要愿睹服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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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mofun 发表于 2014-9-30 07:09
美国选总统有时有三人在选票上,大多是二人。嬴者得票超过半数才祘。

这篇文章说明不要迷信选举。法制更 ...

什么情况下会有三个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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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13: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员甲 发表于 2014-9-30 10:45
什么情况下会有三个总统候选人?

1992年,Ross Perot 作为独立候选人得了19%的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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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4: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mofun 发表于 2014-9-30 13:17
1992年,Ross Perot 作为独立候选人得了19%的选票。

明白了,就是两党之外的候选人。问问大金牙,能不能用她的“抽签民主”,否则三个候选人还要过半数,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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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0 19: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纯属忽悠。

没有哪个国家的总统选举是按他说的像体育竞赛那样一轮一轮地选。这是忽悠一。

即便是他举的三个候选人,采用多轮体育比赛式选举,前提也是这三个候选人若把选民的第一第二“志愿”加起来的话,都有很强的民意基础。怎么得出不代表民意的结论呢?这是忽悠二。

忽悠三:作者故意把视线引导到选举技术上并得出选举不重要的假象。事实上,选和不选决定了政党的运作方式,决定了候选人的取向,决定了人民(选民)的地位。。。。。就像市场有竞争和没竞争是一个道理。

把文科生们忽悠的一愣一愣的。要想忽悠理工科的恐怕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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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23: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4-9-30 19:43
这篇文章纯属忽悠。

没有哪个国家的总统选举是按他说的像体育竞赛那样一轮一轮地选。这是忽悠一。

你要是能把“阿罗不可能定理”给忽悠没了,那就牛了!

小布什和戈尔竞选时,戈尔的选民更多但是他输了。这个事实算是对"[size=13.63636302948px]怎么得出不代表民意的结论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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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08: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mofun 发表于 2014-9-30 23:43
你要是能把“阿罗不可能定理”给忽悠没了,那就牛了!

小布什和戈尔竞选时,戈尔的选民更多 ...

看了看“历史”,挺有意思。我觉得这恐怕就是大金牙的抽签民主,最后那个大法官抽中了小布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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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1: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员甲 发表于 2014-10-1 08:03
看了看“历史”,挺有意思。我觉得这恐怕就是大金牙的抽签民主,最后那个大法官抽中了小布希……

错了,不是抽签,是按规矩办事。虽然小布什输了总票数,但美国选举不是算总票数的。是算选举人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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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3: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明天开始我要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照相”。

袜贩 发表于 2014-10-1 11:31
错了,不是抽签,是按规矩办事。虽然小布什输了总票数,但美国选举不是算总票数的。是算选举人票的。
...

是大金牙认为抽签民主最公平。

问题是最后还是大法官作出的决定呀。难道另外两位法官不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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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8: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mofun 发表于 2014-9-30 23:43
你要是能把“阿罗不可能定理”给忽悠没了,那就牛了!

小布什和戈尔竞选时,戈尔的选民更多 ...

我不懂那个什么定律。但是作者说(选举)很难代表民意。得出的是普遍意义上的结论。你举的例子是在某个特定情况下出现偏差不能用来否定整个选举制度。

如果你说吃饭有可能被噎,我同意。相信你能举出不止一个例子。

但你如果说吃饭很难不噎,就是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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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19: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澳洲大头 发表于 2014-10-1 18:12
我不懂那个什么定律。但是作者说(选举)很难代表民意。得出的是普遍意义上的结论。你举的例子是在某个特 ...

而且在很多人吃饭的情况下以会噎着为理由不要你吃。然后说是为了你好。因为你的身体结构决定了你不适合吃饭。

也许会有人说不是不让吃饭,是要慢点吃。可是不大喊你饿了,谁会给你饭吃呢?没食堂,不自己找东西做饭,哪里有饭呢?
画的饼能吃饱吗?
食堂供应早点该是个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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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20: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员甲 发表于 2014-10-1 13:39
是大金牙认为抽签民主最公平。

问题是最后还是大法官作出的决定呀。难道另外两位法官不识数? ...

法官只是决定佛罗里达的选举结果有效,而这个结果决定了最后的选举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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