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则,发表自己的见解。规则是什么呢?各方都有发言的机会。允许有不同的声音,不管这个声音多么地让你觉得刺耳。但是,这个“允许” 不是有些人说的只许有来言,不许有去语。
看看世界各国的民主议会辩论就知道了,即使你是天老大,你发言就是再自认为正确,也得允许别人反驳。只有发言没有反驳的“民主”形式在中国,不在欧美。
不管你是站在任何立场上,也不管你是多数还是少数。异见是和你的意思不一样的见解,而不是特指口头民主派的见解。当你忍不住对异见者说:你不同意我,你就是愤青。你不同意我,你就是不许我说话。你其实还是个民主的门外汉。
希望倡导民主的人先从自己做起,别拿自己的话当做领导讲话。异见虽然不好听,你完全可以用你的研究或者收集到的事实来反驳。只要你有道理,你完全可以讲理,在公社并没有人能拦着你讲话,不存在不允许你说的问题。对方是不是愤青、对方到底是什么用意,和讨论的话题本身没有关系。当你动用这样的手法,你实际上是在打击异见。民主和自由是龙,你不想清楚这个道理,也只能是个好龙的叶公。